壹、選擇能提供保障隱私與安全的診療空間與程序。
一、診察空間應獨立且完善,且張貼內診實施程序與原則在明顯處。
二、進行內診或觸身檢查前,應有充份說明並解釋必要性,需要時要有女性醫療人員或志工進行解說並陪伴。
三、門診內應隔離出「觸診檢查室」,並設有門禁,避免無關人員隨意進出。
四、當接受暴露身體的相關檢查時,醫療人員應拉上隔簾。
五、不應在身體暴露下等待醫護人員來檢查。
六、夜間設有協助女性患者離院時計程車管理與車號登記的系統。
貳、選擇尊重我醫療自主權的院所:
一、醫療人員會考量婦女因其年齡、階級、族群及性傾向的各種處境,而有不同的生理、心理健康的醫療需求。
二、我有權利知道醫療人員為自己做健康診斷、治療上的各種過程與決策。
三、尊重病人及家屬知道病情的權利,醫師會以病人及家屬可以理解的語言說明病情。
四、醫療人員討論病情時會注意在場的病人及家屬,並適時給予解釋。
五、醫療人員在執行任何醫療程序前,都應說明用意,並徵求我的同意。
六、我所接受的檢查與醫療─應以我的權利為考量,而不會以醫療或商業利益為目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