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掛號:

  1. 現場掛號:自上午08:30開始受理現場掛號。為節省您的時間,掛號時,請先備妥您的健保    IC卡(及重大傷病卡)。
  2. 預約掛號:
    ①診察室預約:看診結束後,在診間由醫師協助為您預約下次門診時間。
    ②出院預約:辦理出院手續時,由主治醫師協助為您預約出院後回診時間。
    ③電話預約:04-25723332轉101、102(櫃檯) 或洽181(總機)辦理。

證件及其他:

  1. 看診時請攜帶健保IC卡及重大傷病卡。初診者,請於櫃檯填寫初診資料表並將身分證、健保IC卡、重大傷病卡及初診資料表交給櫃檯人員,以利為您製作門診病歷。
  2. 具低收入戶患者請於掛號時出示相關證明文件,則得以免收門診掛號費及部分負擔。
  3. 具身心障礙手冊或中低收入戶患者,請於掛號時出具相關證明文件,則得以減收或優免部分負擔。
  4. 本院門診費用會在您看診結束後,於櫃檯批價繳費時一併向您收取。初診掛號費150元、複診掛號費100元、基本部分負擔及藥品部分負擔另計。
  5. 若您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簽,其第二、第三次領藥,不須經由醫師看診,請親自攜帶本次欲領取藥物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簽及健保IC卡,至櫃檯辦理掛號,由醫師查詢雲端藥歷,櫃檯批價後再至藥局領取您的藥物。

就醫服務諮詢專線:

    04-25723332或04-25721694轉138或洽181(總機)詢問。

就診注意事項:

  1. 門診看診時間:周一~周六上午09:00-12:00,下午13:30-16:40。
    ( 初診:上午診請於 11:00 前完成掛號,下午診請於 16:00 前完成掛號 )
    ( 複診:上午診請於 11:50 前完成掛號,下午診請於 16:30 前完成掛號 )
  2. 門診看診原則:依掛號時間先後順序給予號碼牌,並由診間醫師按號碼燈叫號看診。
  3. 醫師請假則以現場公告(櫃檯)為主,門診時間表僅供參考。
更新日期:113-05-09瀏覽人次:465回前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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